0533-2831120

工作日 8:00-11:30  14:00-17:00

就医指南
MEDICAL GUIDE

入 院 须 知

尊敬的病员朋友:

  您好!在此,我们向您和家人承诺,在您住院期间,我们将遵循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尽心竭力地为您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治疗,给患者创造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治疗环境,保障医护人员查房和治疗工作的效果,杜绝医院感染的发生,请您配合医生和护士工作,仔细阅读和遵守下列有关事项。

1.患者入院后,在住院期间穿着病员服装,遵守住院规则,密切配合治疗、护理,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

2.服从医护人员的床位安排,不得随意调换,以免发生治疗、手术等差错。  

3.住院时只携带生活必需用品,贵重物品(如手机、手表、首饰、贵重衣物等)、钱财自己要妥善保管好。如需代管请与护士长联系。

4.请保持病室内整洁,请勿在病房内洗衣、做饭、用电器、打扑克、下棋、高声喧哗、随地吐痰及乱扔果皮纸屑。病区内设有共用厨房,可在共用厨房内做饭。病区禁止吸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请勿在病区内墙上乱刻乱画,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害公物按价赔偿。

5.住院病员的饮食遵从医务人员的决定,尤其手术病人,不得随意更改饮食。

6.住院后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治疗,不准使用院外购买的药物或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手段。

7.住院病房实施封闭管理,不得私自外出、院外留宿,私自离院病情发生变化或出现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未办妥出院手续不得自行离院。

8.为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交叉感染,病人及陪护人员不得乱串病房,要遵守探视、陪护制度,非探视时间家属亲友不得进入病房,探视时须持探视卡进入。

9.住院期间请按医院有关规定及时交住院费,每日您所用费用在一日清单中显示,不得欠费,欠费就会影响您的治疗,请您给予支持并予理解。

10.住院期间病人做任何检查需有专人陪同,轻病人由家属陪同,重病人由护士陪同,不可私自行动,以免发生意外。

11.由于监护人失职所造成的老人、婴幼儿及无行为能力患者出现非医疗性意外伤害,患者监护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12.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及护士站,不准乱串病房,保持病房安静。

13.患者要配合医务人员认真填写各种委托书、知情同意书。

14.请勿私自翻阅病历,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告诉您的责任护士或主管医生。

15.查房时间及治疗期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请勿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从事其他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6.每层走廊有二个消防通道,请关注消防疏散通道示意图。

17.医院严禁本院职工向患者及家属索要财物,患者及家属不得向医生馈赠钱物。

18.住院期间,患者如有问题需要解决或发现发现陌生或可疑人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值班护士或医生反映。

19.医院欢迎您提供改进工作意见,病人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纪者,医院有权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20.如果感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可按床前的呼叫器,护理人员将立即赶到,为您提供服务。

21.在就医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及服务态度差、医务人员暗示索要财物等,均可拨打投诉电话:2833569,我们一定会给您一个客观、满意的答复。

 

住院登记须知

 

1.病人或家属持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办理住院登记。

2.病人办理住院登记时,需提供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婚姻状况、职业、省份、籍贯、民族、户口、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

3.参加医疗保险、新农合的病人请主动说明,参保人住院审批是时须持以下资料:社保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后三日内必须进行联网登记,否则将影响出院报销及结算。

4.请病人认真核实住院处工作人员打印出的住院病案首页,交纳住院押金,病人或者家属续交住院费用时需持住院押金单据或病房护士发放的催款单到住院处办理。

5.办理出院结束时,必须持全部缴费单据,否则无法办理结算。

6.一般报销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本)、缴费单据、结算发票、诊断证明等。

希望您安心静养,早日康复!

电话:0533-2831120(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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