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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0-20 16:50:27   点击率:

为提高医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

1、突发事件的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分为意外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1)意外事件。包括水、电、气、设备故障等。

(2)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地震灾害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殴斗、械斗,恐怖袭击事件等。

2、突发事件的分级:院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引起火灾造成医院财产损失或需要病人疏散的,医院设备遭到破坏损失巨大的;造成水、热、气、电供应困难影响医院医疗秩序的;集体食物中毒,且中毒人员超过3人以上,造成社会影响大的事件等。

乙级:一般性破坏、火灾没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医院设备遭到破坏损失不大的,供水、热、气、电等遭破坏马上能恢复的,症状不重、人数不多的食物中毒等。

二、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医院行政和党委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医院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院长、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听取有关事态发生发展的情况汇报,对处置突发事件提出决策性意见和具体工作方针;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各有关工作机构的工作任务。

2、办事机构

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分管院长。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 承担应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领导小组对各工作组的指令,接受和整理各工作组报告的情况并报领导小组;与区委市政府、区卫生局等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领导小组准确转达上级部门的指示;根据需要,随同医院主要领导赴事发现场协助处理问题。

三、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医院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列出一份可能会发生在医院的潜在灾害事件清单,其中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事件、人为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等。

(2)对不同事件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包括:

①不同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②不同事件的危害性。

③对不同事件的应急准备程度。

(3)对上述三项评估项目实行量化评分,评分标准按严重程度由高至低按数字顺序显示,具体标准如下:

①事件发生的可能性:3分-2分-1分-0分

②事件发生的危害性:5分-4分-3分-2分-1分

③对事件的应急准备程度:3分-2分-1分

(4)以上项目的得分相乘计算总分,按由高至低顺序排列,该结果显示了医院最应重视,最应集中资源进行应急处理的一系列事件。

(5)定义行动优先级别的总分划分为:

①高:30-45

②中:10-29

③低:1-9

2、信息报告与发布

医院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各部门要立即报告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需要及时、准确、连续、完整地向区卫生局报告。突发事件的对外信息发布由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事件相关信息。

3、应急处置

医院发布甲级突发事件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均应在信息发布后的第一时间内进入岗位,各司其职。

4、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平息后,医院要立即组织职能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保障突发事件中相关人员的合法利益,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清除工作,修复因突发事件被损的医疗、教学、科研、生活设施。对甲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卫生局报告。对已取证确认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害的各类载体,必须及时上交保卫部门妥为收存、备查。

四、应急保障

医院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现场指挥组:

根据事件发生性质,分管院领导为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现场掌握事件动态,分析、研究原因和事态发展变化情况,提出处理建议,为应急领导小组提供正确的指挥和决策依据。现场指挥办公室设在事发现场。

2、医疗抢救组:

负责人:医疗副院长。成员:医务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门诊部、药学部等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及时调配医护人员、组织抢救由于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伤员,妥善安置被疏散、转移的病人。

3、总务保障组:

负责人:总务副院长。成员:总务部、器械科等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为生活、交通、水电、通讯、医疗救护等有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做好食堂和教学、实验、科研等场所、设备的安全管理;总务保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部。

4、安保工作组:

负责人:分管安全保卫院领导。保卫科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任务;负责与公安、消防、安全部门联系,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5、信息宣传组:

负责人:分管宣传工作院领导。成员:党政办、工会、团委、信息科负责人。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确保通讯畅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报道事件的真实情况;监控网络有害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提供有关信息;在特殊情况下,对宣传设备、网络设备作停机等技术处理。

五、责任和奖惩

1、参加执行预案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泄露预案和内部秘密,严禁支持或参与不利于事态平息的活动。

2、处置突发事件实行问责制,对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行为的性质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党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突发事件所在科室负责人为本预案第一责任人。

六、监督管理

1、宣传和培训:医院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院内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全体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医院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2、预案演练和考核: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演练、笔试、口试等方式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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